實驗室安全之用電管理
一. 人員管理
1. 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與培訓:對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安全用電教育。
2. 熟悉操作并按規范操作:相關人員在實際操作儀器設備前,應熟悉原理、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在實驗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儀器說明書或規范流程進行操作。
3. 安排專人負責用電安全:應有專人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用電安全。應由有資質的電工對配電裝置進行維修維護和升級改造, 其他人員不能隨意更改擴充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多聯插座。
二. 場地管理
1. 安裝要有資質、符合標準,實驗室所有室內、外用電線路和裝置,應由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有施工資質的單位架設、安裝和施工。所有管線、裝置和各種元器件應符合國家標準。
2. 舊線路系統及時拆除,根據工作需要改、擴建實驗室時,新的用電系統建成后,廢棄不用的舊線路、舊裝置應立即拆除。
3. 臨時搭線要經許可,室內搭接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學校電管部門同意后的施工人員進行操作。
4. 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室用電嚴禁超負荷運行。實驗室用電線路和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應保持完好可用狀態,若有熔斷裝置,熔斷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不能用其他導線替代。
5. 當用防爆線路裝置則一定用,對于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塵的建筑內部,所有電氣線路和用電裝置應遵循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6. 注意標記、警示和防護靜電,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和裝置,應有明確的標記和警示并對靜電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 設備管理
1. 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實驗室內部應對漏電設備、開關等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損壞的電氣設備和開關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2. 使用前要進行電氣安全檢查,對于自行設計和研制的設備,在使用前需由專業人員(如有資質的電工)進行電氣安全檢查,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3. 報廢儀器設備要避免誤用危害,報廢的儀器設備應斷開電源并及時上交和處理,以避免給其他使用者造成潛在危害。
四. 注意事項
1. 確認電壓、插頭和相序:使用室內電源時首先要確認儀器應使用220V還是380V電源,插頭是三插還是兩插。如果使用三相電源,有些設備需要確定的三相電相序,不符合時可交換連接導線,調整相序。
2. 接觸避濕:不要用潮濕的手接觸通電工作的儀器,也不要用濕毛巾擦拭帶電的插線板、儀器設備等。
3. 帶電體避裸:避免任何帶電體裸露,對不可避免的裸露部分應用絕緣材料(如絕緣膠布等進行妥善絕緣處理)。
4. 接地:所有儀器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按要求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5. 維修斷電/儀表檢測帶電情況:新設備連線和已有設備維修時要斷電,連接或維修完成接通電源后,應及時用試電筆或萬用表檢查設備各部分帶電情況。
6. 溫濕度要求:應保持實驗室內適宜的環境溫度和濕度。如果室內溫度過高,可能導致電氣設備散熱不良并引起燒毀,室內溫度通常不能超過35°C ;室內空氣相對濕度過高容易造成短路,一般不能超過75%。
7. 不宜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品:實驗室內不宜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品(特別是揮發性較大的物質),防止蒸汽濃度超過爆炸限度后遇電火花引起爆炸、著火。
8. 保留適當距離:安裝設備時,設備和設備之間不應太近、設備和墻體之間也應留有合理距離,否則人員走動時可能會刮碰線路,維修時身體可能會靠墻或接觸暖氣,易引發觸電。
9. 經常留意儀器設備狀態:不應過度依靠電氣開關自動控制,要經常注意觀察儀器設備的工作狀態,預防傳感器控制失靈而導致電路失控。
10. 嚴禁帶電拆卸組裝:實驗過程中切忌圖省事未切斷電源就進行儀器設備的連接、拆卸與組裝、整體移動等,否則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11. 及時關閉電源和開關: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實驗人員及時關閉總電源,并檢查加熱裝置分開關是否關閉。
12. 不宜長久開啟電氣設備:通常不應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長時間開啟電氣設備。
13. 打雷時應停止帶電操作:在夏季雷電發生時應停止帶電的實驗操作,避免雷擊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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